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迷宫案 译后记

后记中提到的《德裕模金》,高罗佩先生在译著《棠阴比事》英文本中曾作有注解,现试译如下:“甘露寺是一座著名的古寺,位于江苏镇江附近。公元838年,李德裕任淮南节度使,居于扬州,常常去甘露寺,因此这段故事必定发生在这一时期内。845年,唐武宗开始灭佛,李德裕也参与其中。日本僧人圆仁当时正旅居中国,曾在日记中对此事有所描述,可参见E. O.赖肖尔(Edwin O. Reischauer)所著的《圆仁唐代中国之旅》。”关于《圆仁唐代中国之旅》一书,在《黄金案》后记中亦有相关记述。

高罗佩先生在另一部著作《琴道》中,曾论及有一类琴曲赞颂的是“恬淡的隐居生活”,“生活在凡间便可以享受长生的乐趣,这乃是隐居高士的特权,他们远离尘嚣,返朴归真,过着道家所崇尚的生活。……有两个重要的形象与这一主题相关:樵人和渔夫。他们过着简朴的生活,世间的忧愁哀怨与他们无缘,是完全符合道家思想的最佳代表。在上面我们已经提到,是一位渔夫找到了桃花源。而哲学家庄子也用‘渔夫’比喻获得真理的圣人。……在以后的文学作品中,渔夫、樵人依然常常出现,用来转述作者对生命意义的理解”。(11)在本书的结尾处,正是借老樵夫之口道出了令狄公恍然开悟之语,想来此节亦非偶然,应是出于作者精心构思的妙笔。

《迷宫案》是高罗佩先生唯一创作过中文自译本的一部小说,因此格外具有研究价值。对比英文本与自译本的异同,能够发现许多有趣之处,并由此或可窥探出作者在处理不同文本时的不同理念与手法。由于自译本中的篇章回目皆是八字对句,插图说明皆是八字单句,故此译者在所有书中也参照此例而拟成。还有一点需要说明,在英文本与自译本存在区别时,译者更倾向于如实传达英文本中的语意,比如第十五回中的艳情诗,在英文本中为一首长诗,但在自译本中则是三首七言绝句;第十九回中的对子“长生门前两条路,地蚓掘土天龙飞”,在自译本中为“出门只有两种路,蚯蚓钻泥龙上天”;第二十三回中的倪守谦遗嘱,其行文表述,在两种文本中亦是有所不同。相信有心的读者自会从对比阅读中见仁见智,得到不少乐趣与感悟。

荷兰作家扬威廉·范·德·魏特灵在传记《高罗佩:他的生活,他的著作》一书中,提到第十九回中狄公入山拜访道家隐士鹤衣先生一节,似有禅宗师徒打哑谜、斗机锋的味道,现试译如下:“中国人将禅宗修炼看作是一种游戏,师父可以戏弄愚钝的徒弟。师父讲出十分费解的谜语,戏剧性地引述某些言词(通常并非是由他自行构思而成),冲着茫然无知的徒弟棒喝道:‘此话是何意思?你这蠢材,此话究竟是何意思?’其后的一半个月里,徒弟会深感羞辱,因为自己的懵懂愚钝而遭到嘲笑,直到他想出另一句妙语(同样大可不必是自创的言词)来,足以超越师父那咄咄逼人的智慧。”(10)在本书后记中,高罗佩先生也曾指出“笔者引用的这副对子,出自一本禅宗的佛经。禅宗是佛家的一个教派,常常与道家十分接近”,益证此说颇有见地。

2018年9月

本书第六回中,对于《虚空楼阁图》有着精准的描述,第十回中还有陶干自陈精通装裱并请命拆开卷轴的情节。在此说明一点,高罗佩先生对于书画的装裱技术一向深有兴趣,并著有《书画鉴赏汇编》一书,1958年由意大利中东和远东研究社(Istituto Italiano per il Medio ed Estremo Oriente)出版。该书“叙述中、日书画装裱技术的源流、演变和方法,大多取材于《装潢志》(7)和《赏延素心录》(8),大段的译出,讨论其所提出的问题。他说他对书画的装裱技术早有兴趣,除参考中、日书籍外,并亲到店里参观,访问裱师,为装裱的每一个程序拍摄照片。……书中讨论到中、日裱工的不同,各种专门名词的释义,十分详尽”。(9)在《书画鉴赏汇编》一书中,对于中国旧式庭院的结构布局与房内的家居摆设、书画装饰等等,高罗佩先生均作过详细描述,令译者获益匪浅,在使用相关名词时,亦是多有借鉴。

(1) [荷兰]C. D.巴克曼,[荷兰]H.德弗里斯著,施辉业译:《大汉学家高罗佩传》,海南出版社,2011年,第156、157页。

1946年,高罗佩先生在重庆的荷兰使馆工作时,同事中有一位施赫尔特马(H. Scheltema)法学硕士,中文名为苏护国(6),猜测本书中的“丁护国”一名或是来自于此君。

(2) 《大汉学家高罗佩传》,第157页。

秘密遗嘱案取材于明代公案小说《龙图公案》中的第七十七则《扯画轴》,原作中的人物名为倪守谦、倪梅氏、倪善继、倪善述,《喻世明言》中的《滕大尹鬼断家私》悉数沿用。由此可见,本书中的倪继与倪善,当是由原作中倪守谦长子倪善继之名而来。

(3) 《大汉学家高罗佩传》,第186页。

本书中的一些人名与称谓,译者亦是沿用高罗佩先生的中文自译本《狄仁杰奇案》,比如“洪都头”与“玄兰”。但是有些人名,在英文本与自译本中有所不同,比如英文本中的方铁匠、老凌、吐尔贝与鹤衣先生,在自译本中则为“冯大”、“梁彪”、“狂蜂”与“鹤逸先生”。英文本中的Chien Mow,在自译本中为“钱谟”(这一较为生僻的“谟”字,猜测来自历史人物狄仁杰的族曾孙狄兼谟,高罗佩先生在《铁钉案》前言中曾提及此人,写作Dee Djien-mo),但依照读音规则,Chien Mow似更接近“钱茂”,并且鱼返善雄的日译本中亦写作“钱茂”,因此译者也用“钱茂”。在此说明一点,书中的人名地名,大多是高罗佩先生虚构而成或借用而来,并非历史上真实的存在,在英文本中以类似威妥玛拼音标出。由于汉语中存在着大量的同音字,因此不同的译者大可根据个人喜好而选择不同的用字,或有细微的优劣之别,但并无对错之分。

(4) 《大汉学家高罗佩传》,第157页。

本书中的南里和北里,在中文自译本中写作“南里”、“北里”,在1951年日译本的地图中却标为“南寮”、“北寮”。在唐代的长安城内,靠近皇宫东南角有一处平康里,又称北里,正是行院妓馆集中的地方,高罗佩先生在另一部著作《中国古代房内考》第七章中亦提及此节,(5)因此译者采用“南里”与“北里”。

(5) [荷兰]高罗佩著,李零、郭晓惠、李晓晨、张进京译:《中国古代房内考》,商务印书馆,2007年,第168页。

至于书中提到的于阗,原文是Khotan,高罗佩先生在中文自译本中写作“高檀”,通译为“和阗”。由于在清代之前皆称于阗,故用“于阗”。

(6) 《大汉学家高罗佩传》,第120页。

关于本书中的地名兰坊,高罗佩先生在英文本地图中标作“欗坊”,在中文自译本中也写作“栏坊”,但是在1951年鱼返善雄的日译本地图中标作“蘭坊”。译者本人也更加中意“兰坊”一名,故此沿用。

(7) 《装潢志》是中国古代有关书画装裱的专著,详细地论述了装裱的技术和材料,是第一本系统的装潢学专著。作者周嘉胄,字江左,明代末期淮海(今江苏扬州)人,收藏家,据谢巍《中国画学著作考录》记载:“明万历十年(1582年)生,约顺治十年至十八年(1658—1661年)间卒,年近八十。”

关于本书中的图片,有必要略作说明。与各种英文本相比,鱼返善雄的日译本中多出了一幅插图,即第二十五回的“密室中白兰遭凌虐”。另1956年范胡维英文初版(于鹏先生提供)中的兰坊全图,还附有一个蝙蝠状图案,在后出的芝加哥大学与Dover等版本中均不见,有兴趣的读者可对比参看。

(8) 《赏延素心录》是一部关于书画装潢的专著,作者为周二学。高罗佩先生在《书画鉴赏汇编》第四章中曾有如下介绍:“周二学是一位活跃于清代雍正时期的书画收藏家,生平颇为不详,似是终生居于杭州,字药坡,号晚菘居士。在清代的多种人物传记书籍中,其名均不见录入,笔者曾在杭州及其周边地区的史志中搜寻过,亦是一无所获。以上记载来自于周二学本人的著作与他人为其著作所写的序言。周二学只留下了两部书,一是个人收藏的书画编目,名为《一角编》,收在吴昌绶1917年出版的《松邻丛书》中;另一部即是《赏延素心录》。”

1956年,此书的荷文本和英文本由荷兰范胡维出版社(W. van Hoeve Ltd.)出版,荷文本书名为Labyrinth in Lan-fang,英文本书名为The Chinese Maze Murders。此书引起了英国伦敦的迈克尔·约瑟夫出版社(Michael Joseph Ltd.)的注意,该社后来陆续出版了英文版《铜钟案》、《湖滨案》、《黄金案》、《铁钉案》。“随着《狄公案》英文译本和《迷宫案》的出版发行,我达到了目的,我已经让现代的中国和日本小说家注意到了这类书。”英国著名侦探小说作家阿加莎·克里斯蒂(Agatha Christie)看过后,写道: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,整个书充满少见的魅力和新鲜感,我祝它取得更大的成功。”(4)

(9) 陈之迈著:《荷兰高罗佩》,严晓星编:《高罗佩事辑》,海豚出版社,2011年,第56页。

1952年,在台湾学者张立斋教授的帮助下,高罗佩先生在印度新德里完成了此书的中文自译本,(3)1953年由新加坡南洋出版社出版,名为《狄仁杰奇案》。

(10) Janwillem van de Wetering: Robert van Gulik: His Life, His Work, Soho Press, New York, 1998, p.47.

高罗佩先生完成《迷宫案》英文本后,“我的一个朋友即日本汉学家、古代中国小说领域专家鱼返善雄教授把《迷宫案》从英文原稿翻译成日文,我自己开始写一个中文版本,后来在印度完成”(2)。日译本于1951年由东京讲谈社出版,书名为《迷路之杀人》,日本著名侦探小说家江户川乱步为此书作了一篇序文;1981年再版时,书名改为《中国迷宫杀人事件》,另一位著名侦探小说家松本清张亦为此书作序。

(11) [荷兰]高罗佩著,宋慧文、孔维锋、王建欣译:《琴道》,中西书局,2013年,第89页。

1950年,高罗佩先生的第一部小说《铜钟案》被出版商拒绝,理由是对佛教徒有消极描述,之后他又创作了第二部小说《迷宫案》。高罗佩先生在自传稿中写道:“这个文稿被接受了,但出版商坚持要给它做有裸女图像的彩色封面,否则书就卖不动,因为在日本裸体崇拜正在兴起,甚至有一种特别的‘肉体文学’正在形成。我的回答是,中国人没有色情艺术,我也希望书里的插图是完全正宗的。但是出版商说话是有依据的,他说只要我去找一找,事实会证明,古代中国肯定有色情艺术。于是我给几十个书店和古董商写了明信片,后来确实收到了两封积极的回信,一封来自上海的中国书商,他说自己认识一个拥有几本明朝春宫图画集子的中国收藏家,另一封来自京都一个古董商,他说拥有那种集子的原始印刷版。就这样我发现了在十五和十六世纪的中国确实存在过一种裸体崇拜,由此设计成了一个画着明朝风格裸体女人的封面。”(1)正是这一发现,促使高罗佩先生开始研究中国色情艺术和中国人的性生活,并写出了两本著作《秘戏图考》、《中国古代房内考》。